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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月1日)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“双一流”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群专项研究项目申报通知

发布者:社科处     [发表时间]:2026-06-23 16:12:54     [来源]:社科处     [浏览次数]:

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“双一流”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群专项研究项目申报通知


校内相关单位及教师:

根据《成都理工大学2026年“双一流”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群重点建设方案》,现开展年度哲学社科学科群专项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类别

本年度设置“攀登精神”研究专项和校史研究专项。

1.“攀登精神”研究专项

以系统阐释成都理工大学“攀登精神”为目标,深入挖掘“攀登精神”历史底蕴、精神内涵与时代价值,提炼出具有校本特色与标识度的核心价值,推动精神传承与理论创新、立德树人、学科建设、文化传播深度融合,为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与文化支撑。

2.校史研究专项

主要支持校史方面研究,系统梳理学校奋进历程中的文化基因与精神内核,通过挖掘校史资源、凝练办学传统,形成兼具学术价值与育人功能的研究成果,献礼校庆,传承理工精神。

二、项目数量资助强度

1.“攀登精神”研究专项拟资助1项,资助10万元;校史研究专项拟资助1项,资助20万元。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-2年。

2.资助资金实行预算制,项目申请人应遵照《成都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成都理工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,科学合理、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,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,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

2.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,并具备精神文化阐释、思政育人、校史编纂、文博史料等相关研究基础。

3.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、严谨治学、注重诚信、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,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按照《申请书》要求如实填写材料,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、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、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凡有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违规违纪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,如获立项,一律撤项,5年内不得申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,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。

本年度同一批次只能申报一项。

四、结项和纪律要求

1.“攀登精神”研究专项须形成研究报告、影像资料等成果

2.校史研究专项须形成兼具学术价值与育人功能的研究报告。

3.获准立项后,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。研究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结项申请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,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,经社科处审核批准后办理延期手续。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,延期时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。

工作安排

申请人于71日17:00前纸质版《专项研究项目申请表》附件)一式3份(A4纸双面打印)和佐证材料1份报送至社科处项目与成果科,逾期不再受理申报。同时将电子版《专项研究项目申请表》发邮件至cdutskcxm@163.com,邮件主题为”姓名 2026校双一流哲学社科专项申报“。


联系人:苟老师、老师 84073498


社会科学处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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